局长:
对局机关和全市人事系统行政执法工作全面负责,分管局办公室、综合法规科、录用调配科。
1、负责本局机关和全市人事系统行政执法工作的决策和领导;
2、组织制定全市人事系统行政执法工作的中长期规划和年度计划;
3、组织制定全市人事方面的规范性文件,并检查、监督实施;检查、监督局机关行政执法责任制的落实,协调解决行政执法工作中的问题;
4、负责人事争议案件、行政复议、行政诉讼和行政赔偿的讨论和决策;
5、对全局行政执法错案的追究和对行政执法违纪人员处理的讨论和决策;
6、领导综合法规科依法组织实施人事行政执法;
7、对全局行政执法科室的行政执法违法行为实施监督,督促对局机关行政执法违法工作人员和错案责任人员的责任追究;
8、对全局的党风廉政建设工作负总责,抓好全局的精神文明建设和思想政治工作。
副局长:
协助局长抓好全局工作,对工资福利、人事档案、考核任免奖惩负主要责任。
1、监督实施全市工资福利、考核任免奖惩、人事档案管理的政策措施;
2、规划和起草全市人事政策等规范性文件草案;
3、督促分管科室人员正确履行职责;
4、制定和监督实施全局行政执法的各项规章制度,定期听取汇报,协调解决行政执法中存在的难点问题;
5、协调本市参加的全省性人事执法大检查和全市性人事执法大检查,检查方案的制定和实施;
6、协助搞好全局执法科室的组织建设、业务建设、作风建设;
8、组织有关全市人事行政执法工作的宣传报道。
副局长:
协助局长抓好全局行政执法工作,分管干部培训、职称评审、人才交流等工作,对市级机关干部培训、专业技术人员职称评审、事业单位人事制度改革、专家工作、事业单位招考工作负责。
纪检员:
协助抓好全局行政执法工作的党风廉政工作,负责抓好全局干部职工的勤政廉政教育,抓好廉洁自律各项规定的落实。监督行政执法科室依法履行职责。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