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直机关国家公务员通用能力培训班学习管理办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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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直机关国家公务员通用能力培训班学员考核、考试成绩采取考勤记分、平时考核和考试相结合的办法进行。
一、考勤记分。学员在学习期间要严格遵守作息时间,按时上课。满勤记分为100分,占成绩总分的20%。迟到或早退一次扣5分,旷课半天扣10分。
二、平时考核。根据学员遵守作息时间、按时上课和学习笔记情况给予记分,满分为100分,占成绩总分的20%。
三、结业考试。考试方式为笔试和上机考试,满分100分,占成绩总分的60%。
四、上课期间。关闭手机(或调成振动状态),禁止抽烟,注意室内卫生。
学员考核、考试成绩总分60分以上的为培训合格,将考试成绩记入《国家公务员培训证书》,作为年度考核、任职、定级和晋升职务的重要依据之一,非组织原因不参加培训考试或考试成绩不合格者,当年年度考核不得评为优秀等次。公事请假分别到市委组织部干教科和市人事局培训科。
市委组织部干调科
市人事局培训科
二OO六年七月十五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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